·张留言:
我是辉县下面镇的,老公是郑州的,我们都在郑州上班,现在需要办理第一胎准生证,该怎么办理?要是在郑州领准生证需要办理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,又该怎么办理?急盼回复!!!
2010-01-19 15:43:01
回复内容:
感谢你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.<br />
按照《河南省生育证发放管理办法》中规定<br />
第六条 生育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登记发证机关进行登记和审批发放.<br />
所以需要去你妻子的户口所在地办理 你可以咨询0373-6205033
·卡卡留言:
我是辉县的,老婆是湖南的,准生证是不是要在女方那里办啊?男方这里是不是还需要开什么证明啊?如果需要,去哪里开证明?
2009-12-09 13:25:42
回复内容:
感谢你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.
按照《河南省生育证发放管理办法》中规定
第六条 生育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登记发证机关进行登记和审批发放。
所以需要去你老婆的户口所在地办理 你可以打电话咨询0373-6205030
·连留言:
父母60周岁以后,请问双女户有没有什么政策?
2009-08-25 11:15:38
回复内容:
年满60周岁以后,符合奖励扶助对象条件的农民在达到60周岁的当年1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,填写《申请表》,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簿复印件。②经村委会审议,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,并将申请人名单在村公开栏张榜公示10天,于当年2月28日前上报乡(镇)人民政府。③乡(镇)人民政府进行初审,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在公开栏公示10天,于当年2月28日前上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。④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查确认后,将名单批复乡(镇)人民政府,乡(镇)、村均要在当年3月30日前张榜公示10天。
符合以上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,按人年平均不低于84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,直到亡故为止。
·li留言:
我和老公刚结婚 老公是外地人 我们在外地做生意 我家是下边镇上的村里的 请问我们的准生证要怎么办/理?收费吗?
2009-08-13 11:14:35
回复内容:
根据你的描述你属于流动人口,按照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》第16条规定
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,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(镇)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 理生育服务登记。办 理生育服务登记,应当提供下列证 明材料
(一)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 证;
(二)结婚 证;
(三)女方的婚育证 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(镇)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 明材料。
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(镇)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 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 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(镇)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。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(镇)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。核查无误的,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(镇)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 理生育服务登记;情况有误、不予办 理的,应当书面说明理由。
现居住地的乡(镇)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办 理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(镇)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办 理结果。
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》已经2009年4月29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。